一、项目内容
为帮助低保、特困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减轻医疗经费负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,开封市慈善总会开展了贫困大病救助项目,对我市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实施救助,采取“医保报销一部分,患者自费一部分,慈善资助一部分”的形式,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用(医疗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、商业保险报销、各种救助金等)2万元(含)以上起救,最高救助2万元。
二、救助对象
我市低保、特困、建档立卡等贫困户中,患有白血病、先心病、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,住院治疗自费部分较高,无力全部承担的贫困患者。
三、救助方式
求助人到市慈善总会或县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,填写《大病救助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求助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;低保、建档立卡证、特困证复印件或困难证明原件(乡级以上);申请书(申请救助原因);一年内的医疗发票或医保结算单等原始凭据原件;疾病诊断证明;近期病历首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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